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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5年商会调解“强基层、促规范、解纠纷”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8 字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商联,全国工商联各直属商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商会在化解涉企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服务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国工商联制定了《2025年商会调解“强基层、促规范、解纠纷”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进展情况及时报全国工商联法律服务部。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厅
2025年2月14日
2025年商会调解
“强基层、促规范、解纠纷”行动方案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开展2025年商会调解“强基层、促规范、解纠纷”行动,进一步夯实商会调解基层基础,提升标准规范,推动实质解纷,有效发挥商会在化解涉企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促进“两个健康”做出更大贡献。
  一、推进“强基层”,不断夯实基础力量
  1.建强商会调解组织网络。推动更多基层工商联及所属行业商会、乡镇(街道)商会、园区商会、异地商会以及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确保商会调解发展与商会建设同步推进,商会调解组织数量有序提升。支持有条件的工商联或商会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商事调解机构。支持已成立的商会调解组织按需在人民法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和市场、展会等场所设立派驻调解室或工作站。省级以下工商联重点培育若干在本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会调解组织,支持商贸物流、工业制造、金融投资、知识产权、平台经济等行业领域的商会设立调解组织,鼓励“走出去”企业较多地区的工商联和商会培育发展涉外商会调解组织。
  2.壮大商会调解人才队伍。扩大商会调解员选任渠道,注重选聘公道正派、热心商会调解工作、具有较高法律和政策水平的各类专业人士担任专兼职调解员。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家担任调解员。担任调解员的商会班子成员要主动“亮身份、做表率”,积极参与涉企纠纷调处化解。全国工商联择优组建商会调解专家库,各地根据需求分级分类建立培训师资和调解员共享库,为商会调解高质量发展提供专业指导和人才支撑。加强对工作突出的商会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表扬激励和宣传,不断增强职业荣誉感、自豪感。重视培养商会调解办案秘书,提升辅助办案能力。
  3.提升调解业务能力。全国工商联持续举办商会调解交流活动,各地工商联分层级开展商会调解工作会议、培训和交流活动,通过专家授课、以会代训、研讨交流、实地考察、案例评析、网络课堂等多种形式,开展调解组织负责人、调解员、办案秘书的分类培训,积极用好当地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培训资源,不断提升商会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全国工商联持续开展“百佳商会调解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择优推荐优秀商会调解案例参选多元解纷案例库、劳动争议调解典型案例,更好发挥案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4.加强信息化支撑。依托“网上工商联”建设,加快升级商会调解平台功能,优化管理权限和平台对接,上线简易案件台账、案件统计、调解资源统计等功能模块。推动地方工商联将本地区商会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全部入驻商会调解平台,利用平台自主收案功能化解纠纷,做好自收案件管理。支持地方工商联依托商会调解平台开展数据分析和案件类型化分析,加强涉企纠纷的监测研判。加强商会调解平台与地方工商联已有调解平台信息共享、数据互通。
  二、落实“促规范”,努力提升工作质效
  1.加强组织规范建设。指导新设立的商会调解组织按照有组织架构、有人员队伍、有工作场所、有程序规则、有档案台账、有保障支持的“六有”标准规范化组建,引导已建立的商会调解组织进一步建立科学完善的组织架构和内部管理制度。支持基层商会通过商会会费、社会捐赠资助、设立基金等多种方式加强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积极争取“以案定补”等补贴补助,推动将商会调解纳入各地政府购买服务事项。
  2.健全工作制度规则。指导商会调解组织建立规范的调解流程、调解规则,对当事人权利义务、调解人员及纪律要求等进行公开公示。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制定和发布一批操作性和示范性强的商会调解团体标准、工作标准和示范指引。
  3.强化人员队伍管理。商会调解组织要建立健全调解员、办案秘书的聘用、学习、培训、考评、奖惩等管理制度,定期公告、动态调整商会调解员名册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有条件的商会调解组织可以在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和调解行业自律组织的指导下,探索建立商会调解员等级评价制度和职业晋升机制。
  三、强化“解纠纷”,助力高质量发展
  1.做实涉企纠纷预防化解。商会要积极向会员企业宣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和合共赢经营理念,加强行业自律,自觉履行调解协议和生效裁判。区域性、行业性商会要注重通过普法宣传、典型案例分析等形式,主动开展区域和行业内涉企纠纷预防化解,帮助企业预防各类经营风险。商会调解组织要在服务企业过程中,主动排查涉企纠纷,引导会员企业优先选择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2.加强重点领域纠纷实质化解。金融、建筑、物业、房地产、互联网、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商会要积极发挥行业影响力,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强化源头治理,预防和减少行业内纠纷。平台经济活跃、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较多的地区或行业,商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要积极参与当地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联合调解工作模式。
  3.协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主动融入党委政府主导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支持商会调解组织入驻“一站式”综治中心、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法律服务中心,协力做好民营经济领域多元解纷工作。积极参与“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建设,支持帮助更多商会调解组织、调解员加入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名册。积极做好人民法院委托案件受理、调解和司法确认,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调解协议。指导商会调解组织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商事仲裁机构对接,建立健全争议案件的调裁衔接机制。
  各级工商联要持续加强与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的沟通联系,积极构建民营经济领域多元解纷工作新格局。要加强对所属商会调解组织的指导、引导和服务,引导所属商会和调解组织积极加入到本次行动中,及时调研总结行动中工作突出商会调解组织的典型经验做法,持续加大对商会调解工作的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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